29.7.12

Movie Monday: Almost Famous

“I always tell the girls, never take it seriously, if ya never take it seriously, ya never get hurt, ya never get hurt, ya always have fun, and if you ever get lonely, just go to the record store and visit your friends.” - Penny Lane

昨晚終於看了Almaost famous,很喜歡這套講述70年代音樂的電影,自己一直很喜歡這類型的電影(像之前介紹的I'm Not here), I‘m not here 是從Bob dylan的角度拍攝,Almost famous就是從樂迷及一個樂評記者的角度出發,作為一個喜愛音樂的樂迷,從這個角度看電影可說是與樂隊共同經歷一次充滿喜怒哀樂的tour.

Penny,心中有個願望“改名換姓到摩洛哥開展新生活”,為一個忠實樂迷,為了享受音樂,換了一個假名Penny Lane,成了一名groupies,總是穿著同一件綠色大衣,到處結識樂隊成員,並認識stillwater的成員,與其中的成員Russell發展一段沒有結果的關係.
William,一名15歲資優生,得到反叛家姐離家出走時留下的一大袋黑膠碟,愛上搖滾樂,並成了一名業餘樂評人,最後得到Rollong stone的賞識,得到一份三千字的樂評的合約,為了一千蚊的報酬,W去了採訪Stillwater,在摸門釘的情況下,認識到penny,最後也認識到stillwater,並與stillwater開展了一段充滿回憶的旅程.


在過程中,兩人親眼見証著樂隊成員的友情,團結,猜疑,吵架.W在旅程中透過一些低難度的問題採訪樂隊成員,如問結他手Larry“你在樂隊中的角色?”,“樂隊如果沒你的話,樂隊的特色會不會改變?”,Larry只是答我是低音結他手,沒有低音結他手.而當W成為值得成員信任的人後,在一場樂隊間的賭博活動中,W看清了R對Penny等幾個groupies的看法,R由始自終只當她們為一件貨物,亦使W產生更堅決回家的念頭.

當初他們組隊是是因為音樂令他們看上去很酷,但當他們的音樂愈來愈受歡迎,牽涉當中不再是單純的音符,而是開始涉及名利,新的紅理人,私人飛機,令成員們開始脫離他們的本質,團結,不和的情況在結他手及主音間變得更嚴重.

最後一段,飛機接近墮機時,成員們終於說出個人的想法,整個情況就如告解大會一樣,但當逃過一劫時,大家都沉默不語,或許在過程中大家都發現了自己,此後樂隊放棄成名的機會,變回坐巴士到各地演出,重回未紅前的旅程.William重返日常生活,但比同輩更早上了一課社會課.Penny離開了,但最終鼓起勇氣買了一張到摩洛哥的單程票,開展新一頁.


我愛這部電影的氛圍,Penny的勇氣,William的觀察力,Stillwater重新認識音樂的本質,但我更愛70年代的自由,音樂!!


這post本應是movie sunday,但打完文時,已接近星期一,所以文要轉成movie monday了:)